聯邦政府通過了《家庭首要冠狀病毒應對法案》(FFCRA
或Act),該法案要求某些僱主出於與
COVID-19相關的特定原因向僱員提供帶薪病假或擴大的家庭和病假。勞工部的工資和時數部門(
WHD)管理並執行這項新法律,該法律將持續到2020
年12月
31日。有關更多信息,請訪問:
https://www.dol.gov/agencies/whd/pandemic/ffcra-employee-paid-leave
紐約州還通過了一項法律,要求一些僱主為需要休假的僱員提供至少五天的帶薪病假,因為他們或其未成年受撫養子女由於
COVID-19而處於強制性或預防性檢疫或隔離令。公司需要提供的帶薪病假的數量視乎員工數量和公司的淨年收入。有關更多信息,請到:
https://paidfamilyleave.ny.gov/COVID19
此外,到2020
年4月
2日,紐約州已通過了全面的一攬子病假和家事假法,但要到2021
年1月
1日才能生效。這是關於紐約州帶薪病假法的情況介紹。
https://www.abetterbalance.org/resources/fact-sheet-new-york-states-paid-sick-leave-law/
紐約市也有自己的「賺取安全和病假時間法」。如果您為一家擁有5
名或5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工作,您最多可以賺取
40個小時的帶薪病假時間。每工作30
個小時您將賺取1
個小時。以下是有關紐約市帶薪病假時間法常見問題的答案。有關更多信息,請到:
https://www.abetterbalance.org/resources/frequently-asked-questions-new-york-city-earned-sick-time-act/
如果您在工作場所有疑問或問題,可以聯繫:
- 更好的平衡(ABB):1-833-NEED-ABB (1-833-633-32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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